和先生从car wash(洗车场)里开出来,车上的水珠还依稀可见,这让先生想起一件事: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开车,时速达100多英里。警察当然把他截下来。在法庭上,他辩解之所以开快车,是因为想让风尽快把刚刚洗过的车吹干。我听了好笑,更好奇结果如何。先生答曰:结果是“They threw the book at him”。我不禁诧异,想像着他被“书砸”的样子。原来并非如此,“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”是指给某人最大极限的惩罚:charge someone to the full range of law。如果法律是一本书,那么这本书中所有被违犯了的条例,他都将为之遭受最严重的惩罚(沪江英语学习网 www.a-xa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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